校内各相关单位:
公司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分为两个阶段,第一阶段非高校教师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已于10月16日结束,第二阶段高校教师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定于11月24日开始。现将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申报人员范围及基本要求
(一)申报人员范围: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,满足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晋升(认定)条件(任现职年限计算至2017年12月31日),在公司高校教师岗位设置范围内的在职在岗人员,可按程序申请参加评审。
(二)基本要求:
1.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不再做为必要条件。
2.年度考核:根据陕人社办发〔2016〕26号文件要求,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人员须近5年的个人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至少1次,其他年度为合格。
3.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:根据陕人社函〔2017〕107号文件要求,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是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,每年须完成必修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,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小时。
二、职称评审有关政策
1.2017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权已下放至各高校,由各高校自主评审,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。
2.本次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咸师院发〔2015〕23号、〔2016〕26号、〔2016〕27号文件规定执行。
三、日程安排
具体安排见附件1《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日程安排表》
四、几点说明
1.参加2017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人员在各单位报名、缴费(辅导员在学工部报名,教学秘书在教务处报名)。校内评审费:高级职称400元,中级职称200元,初级职称100元。(报名表见附件2)
2.所有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应保证所填报的申报材料真实、准确、有效,如有伪造申报材料、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,直接取消参评资格。
3.个人申报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所要提交的表格及数目、填写要求、装袋要求及有关文件等在人事处网站职称评审栏下载。
4.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,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联络和负责此项工作;评审报名,材料送阅、有关意见反映等学校集中受理,校职改办不直接受理申报个人相关事项。
5.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政策和要求由校职改办负责解释。
附件1:《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日程安排表》
附件2:《2017年度拟晋升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名表》
附件3:相关职称文件
校职改办
2017年11月24日